2026年6月7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兵团交办第二十九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3件,其中八师石河子市2件,现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该批次《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见下表)。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第二十九批 2026年6月16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D3XJ202606060047 | 筑城矿产公司(砂石料厂)生产期间产生扬尘;生产中产生的淤泥倾倒至天沟大桥下方东侧排水沟。 | 第八师石河子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该公司开采区临时堆场贮存砂石原料未采取覆盖措施,堆料场贮存成品砂石料未设置围挡,部分堆体未使用防尘网覆盖,存在扬尘。经对天沟大桥下方东侧排水沟(塔斯萨依沟)周边至十户窑村段进行巡查,降雨或融雪水流经塔斯萨依沟产生淤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沉渣非淤泥,废料主要为直径大于 40 毫米的废石,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废料、沉淀池沉渣用于矿区回填。 | 基本属实 | 采取有效的围挡和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一是2026年5月21日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对贮存成品砂石料的堆料场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对开采区临时堆场贮存的砂石原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针对环境违法行为,已进行立案调查,后续将依法处理。目前,该公司对部分成品砂石料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二是将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巡查,确保相关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2 | X3XJ202606060030 | 某企业洗煤厂从拦洪坝取水洗煤,洗煤废水外排污染地下水。 | 第八师石河子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一是该厂建设一座容积约300立方米的锥形铁质循环沉淀池,生产主要使用该沉淀池的水循环利用,沉淀池内的补给水由外拉运至厂区。该厂未取得取水许可证,在卡子湾拦洪坝下游水域抽水用于厂区生活及洗煤生产线二次补水。卡子湾拦洪坝蓄水调配任务为农业灌溉,非人饮水源地。二是该厂煤炭洗选生产线中锥形循环沉淀池无废水排口。按照环评和排污许可证要求,洗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抽回洗选工段循环使用,不外排。通过厂区内及厂区四周核查,并使用无人机巡查,未发现厂区内使用渗坑、渗井以及通过暗管排放废水的情况及废水外排的痕迹。 | 基本属实 | 落实日常巡查,严防问题反弹。 | 一是要求该厂对洗煤生产线各管路、水泵等进行检修,确保各设备、管道正常运行,洗煤废水全部进入沉淀池循环使用。二是针对该厂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拆除取水设施,已拆除完毕。三是加强该区域日常巡查,确保问题不反弹。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