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兵团交办第二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9件(其中1件依据相关规定不予公开),其中八师石河子市2件,现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该批次《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见下表)。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第二十四批 2026年6月11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X3XJ202606010010 | 一九四九食品公司租用喀尔万屠宰场环评和屠宰证相关手续。2025年4月以来,该屠宰场污水处理设施无法使用,通过暗管偷排污水。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用自来水注入清水池再流入巴歇尔槽。未配置无害化处理设备。屠宰分散在场区不同房间,不具备环评审核时要求的通风要求。 | 第八师石河子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一是2025年2月24日起,石河子市军垦一九四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新疆喀尔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及设备,开展牛羊屠宰并沿用喀尔万食品定点屠宰证书和环评手续。使用喀尔万食品定点屠宰证书的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使用喀尔万食品环评手续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喀尔万公司污水处理站处于运行状态,但沉淀池无污泥产生、气浮池配套气泵电机损坏,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水按照排污许可规定排入市政管网,未发现埋设暗管排放废水行为。三是经使用标液对线监测设备进行盲样验证,各因子结果符合规范要求,排水时段手工监测结果与同时段在线监测数据基本一致,未发现在线数据有超标、造假行为。对清水池周边管线排查,未发现接入清水池稀释排放行为。四是喀尔万公司未配置无害化处理设备,与相关单位签订病死畜禽委托处置协议,由其定期运走无害化处置。五是喀尔万公司共设屠宰车间4个,牛、羊屠宰间设置有通风排气扇,牛、羊急宰间设置有窗户进行开窗通风,与环评要求一致。 | 基本属实 | 强化行业监管,督促整改到位。 | 一是针对一九四九食品公司涉嫌未办理畜禽定点屠宰证书的行为,已移交立案查处。二是对喀尔万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督促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2 | D3XJ202606010018 | 有人在巴音沟河渠首(原巴音沟山庄)采卖砂石料并露天堆存。常年运输形成一条土路扬尘,破坏原有草地。 | 第八师石河子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信访举报的“采卖砂石料”实际为某单位依据相关批复开展河道清淤产生的淤积物,含砂石料,淤积物堆放在审批的区域,未建设围挡等防扬尘设施。2026年4月某公司中标开展淤积物处置,外运通行道路长8公里、宽8米,车辆通过时会产生扬尘,其中2公里路段地处石河子市域范围,道路不占草地;其余6公里路段穿越沙湾市牧民草场,该公司已取得临时占用草原行政许可,并签订草原占用补偿相关协议,费用已足额缴清并拨付到位。 | 属实 | 加强监管,减少扬尘产生。 | 要求该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做好防尘抑尘措施,对清淤物堆放区域设置围挡及覆盖,加强扬尘管控。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