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空气质量
2025年,石河子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及兵团考核目标要求,以Ⅱ级良为主。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Ⅱ级优良天数307天,优良率84.1%。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以臭氧为主。
各功能区降尘量年均值均低于自治区推荐标准值,较上年相比基本保持不变。
二、水环境质量
2025年,地下水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均达到国家及兵团考核目标要求。其中,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为Ⅱ类。地表水玛纳斯河肯斯瓦特断面、夹河子水库南闸口水质为Ⅰ类,水质类别为优;玛纳斯河玛纳斯电厂断面、金沟河144团段断面水质为Ⅱ类,水质类别为优;大泉沟水库水质为III类,水质类别为良;蘑菇湖水库湖心区水质为Ⅳ类,水质类别为轻度污染。
三、城市声环境质量
2025年石河子市各类声环境质量均达到国家及兵团考核目标要求。其中,声功能区昼间达标率98.4%,夜间达标率95.2%;交通噪声昼间为66.4dB(A),属于一级好;区域噪声昼间为55.2dB(A),属于二级较好。
四、土壤环境质量
2025年,土壤环境维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