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多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构建全民参与治理新格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加执法“温度”,做到“情”与“法”的有序衔接,真正体现执法为民的理念,增强群众对行政执法认可度和信任度,日前,师市印发了新修订的《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办法》,并在石河子政府网公开发布,明确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作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
《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办法》共梳理了减免责清单1015条,其中:首违不罚事项221条,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52条,从轻行政处罚事项619条,减轻行政处罚事项18条,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5条。通过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依法可以采用提醒、告知、劝阻等方式处理的,根据包容审慎原则不罚或者免罚。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等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
《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办法》同时明确,“包容”不等于“放任不管”,对于适用减免责情形的,违法行为人要做出承诺,并签订承诺书,限期完成整改或消除违法状态,不履行承诺或整改后再犯的,行政执法机关将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为有效监督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办法》落地实施,师市设置了投诉举报电话。纪委:0993-2014020;党委办公室:0993-2069360;网信办:0993-2611091;发改委:0993-7270772;司法局:0993-2068517;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96359(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