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6-07-14 |
| 文号 | 2026 | 标题 | 第八师石河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石河子市美车堂洗车行发布的劳动争议仲裁开庭送达公告 |
石河子市美车堂洗车行:
本委受理吾木提江·买合木提诉你单位关于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八师劳人仲案字〔2026〕第470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分别定于二○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10:30在八师石河子市综治中心三楼二号仲裁庭依法开庭审理,若单位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第八师石河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