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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6-02-05 |
| 文号 | 2026 | 标题 | 第八师石河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石河子市瑞家餐厅(个体工商户)发布的劳动争议仲裁开庭送达公告 |
石河子市瑞家餐厅(个体工商户):
本委受理故丽米热·阿塔吾拉诉你单位关于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八师劳人仲案字〔2026〕第213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本委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二○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16:00在八师石河子市综治中心三楼二号仲裁庭依法开庭审理,若单位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第八师石河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