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6-02-03 |
| 文号 | 2026 | 标题 | 关于受理马荣等四人工伤认定申请的公示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马荣等申请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分别对各自事故伤害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申请人:马荣
受伤职工:马荣,工作岗位:电焊工,申请时间:2026年2月2日,受理时间:2026年2月3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3月24日5时左右,马荣在新疆鑫盛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上工作时不慎受伤,经医院诊断为:手指骨折。
二、申请人:新疆绿洲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受伤职工:高波,工作岗位:辅警,申请时间:2026年2月2日,受理时间:2026年2月3日。
申请人自述:2026年1月16日15时左右,高波在城区公安局扫雪时突然晕倒,后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治疗。
三、申请人:天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受伤职工:张发亮,工作岗位:保全工,申请时间:2026年2月2日,受理时间:2026年2月3日。
申请人自述:2026年1月15日10时30分,张发亮在维修班擦桌子时右胸不慎磕到桌子上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肋骨骨折。
四、申请人:石河子市玉禾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受伤职工:吾尔肯·赛到拉,工作岗位:环卫工,申请时间:2026年2月2日,受理时间:2026年2月3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1月20日12时,吾尔肯·赛到拉在6-3小区铲小广告时不慎滑倒,经医院诊断为:左腕部三角骨骨折。
公示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7日。有知情人对其事故伤害经过或其他问题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93-2615215
举报传真:0993-2014006
举报邮箱:1272447869@qq.com
第八师石河子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