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0001010-313001-20260512-00001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6-05-12 |
| 文号 | 税委会公告2026年第5号 | 标题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举措的公告 |
税委会公告2026年第5号
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中非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有关规定,自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实施零关税。国别清单及相关税目税率见附件。
附件:国别清单及税目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