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0001010-313002-20260312-00004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6-03-12 |
| 文号 | 2026 | 标题 |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十五五”期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
2026年3月5日 来源:关税司
为更好发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对外开放平台作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十五五”期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十五五”期间举办的广交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继续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为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免税销售额度由按年度计算调整为按每届展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