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师市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石河子市天晨幼儿园等4所已停办幼儿园终止办学,依法注销其办学许可证(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4所幼儿园办学资质正式注销,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及单位印章同步作废,不再具备合法办学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原幼儿园名义开展招生、保教、教学等相关办学活动,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各幼儿园举办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规完成财务清算、债权债务清理、在园幼儿安置等各项善后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及相关各方合法权益。
本公告公示期: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1日。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或相关疑问,请致电咨询:2014849、2068161、2068159。
特此公告
附件:
注销4所幼儿园名单.xlsx
师市教育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