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复苏,与春重逢!即日起至6月30日,每日上午11点发放消费券,涵盖加油、餐饮、商超、图书、服饰、通讯6大类。
4月16日至6月30日 每日上午11:00
消费券面值(元) |
使用规则 |
30 |
满200元立减 |
60 |
满300元立减 |
消费券面值(元) |
使用规则 |
40 |
满200元立减 |
70 |
满300元立减 |
120 |
满500元立减 |
消费券面值(元) |
使用规则 |
30 |
满200元立减 |
50 |
满300元立减 |
90 |
满500元立减 |
160 |
满800元立减 |
消费券面值(元) |
使用规则 |
15 |
满100元立减 |
60 |
满300元立减 |
120 |
满500元立减 |
消费券面值(元) |
使用规则 |
30 |
满300元立减 |
60 |
满500元立减 |
100 |
满800元立减 |
150 |
满1000元立减 |
消费券面值(元) |
使用规则 |
700 |
满7000元立减 |
800 |
满8000元立减 |
注:名额有限先到先得,以上消费券投放数量、投放领域、满减金额、分配额度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动态调整。
参与活动的个人消费者可下载翼支付、和包APP,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绑定一张本人名下银行卡即可参与活动。
翼支付APP:手机定位石河子—点击“首页新疆”—点击“石河子”进入活动专区领取。
和包APP:手机定位石河子—点击首页“新疆专区”—点击“石河子暖春嗨购 ”进入领取。
以上消费券当日领取、当日有效。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每类可领取使用3次,加油券不限制使用次数。使用期间要确保相关APP已实名注册认证,手机定位在石河子市。
师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