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
文号 | 2024 | 标题 | 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2024-1-9)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机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1 |
石河子市筑城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659001MABKX13Y5X |
孙梓程 |
新兵八师交执〔2023〕11410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乌鲁木齐万轮商贸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罚款 |
2023年12月7日16时40分,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张羽双、张伟恒在石河子市S713线十户窑村路口检查发现驾驶员杨天瑞驾驶新C25646于2023年12月07日16时30分左右拉载戈壁料从石河子市筑城矿产开发有限公司料场出场途经执法地点,执法人员张羽双、张伟恒向杨天瑞出示了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证号:32000817024、32000817040),经调查发现新C25646拉载戈壁料从石河子市筑城矿产开发有限公司料场出场时没有过磅,该车的总质量为31吨,在石河子市新军旅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过磅车货总重为64.25吨,属于违法超限运输。石河子市筑城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的情况,未对进出石河子市筑城矿产开发有限公司料场拉载废石、戈壁料的车辆过磅称重。另查明,2023年07月2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局已对石河子市筑城矿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兵八师交执〔2023〕1507号)。石河子市筑城矿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的行为,是第二次被查处,属于较重情节。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磅单照片等证据证实。执法人员丁子晋、徐文静(执法证号:32000817050、32000817061)2023年12月1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新兵八师交执〔2023〕11410号),告知了其违法事实、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及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执法人员已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并进行普法教育。 |
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交通运输局 |
2 |
梁霞 |
自然人 |
|
|
新兵八师交执运罚〔2024〕10002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 |
梁霞未使用合格计价器,并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出具发票案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七条 |
罚款 |
2024年01月02日16时01分,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王勇、李杰(执法证号分别为32000817017、32000817028)接到关于新CT2349号出租车的投诉线索。经调查,当事人梁霞于2024年01月02日11时许驾驶新CT2349号出租车在石河子市白杨小区附近拉载了2名乘客至石河子市火车站,存在未使用合格计价器,并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出具发票的行为,属于一般情节。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车辆及人员证照复印件等证据证实。2024年01月 05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新兵八师交执运罚[2024]10002号,告知了其违法事实、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及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执法人员已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并进行普法教育。 |
0.05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交通运输局 |